内容简介
总则
1. 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 0.2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 35kV 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 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代号
2. 术语
2. 1. 1 布线系统 wiring system
由一根或几根绝缘导线、电缆或母线及其固定部分、机械保护
部分构成的组合。
2. 1. 2 用电设备 current using equipment
用于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的电气设备。
2. 1. 3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equipment
用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利用电能的设备。
2. 1. 4 电气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由相关电气设备组成的,具有为实现特定目的所需的相互协
调的特性的组合。
2.1. 5 建筑电气工程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旦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
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构成的组合。
2. 1. 6 特低电压 extra-low voltage
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方均根值 50V 的电压。
2.1. 7 SELV 系统 SELV 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不接地,且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1. 8 PELV 系统 PELV 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接地,且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1. 9 FELV 系统 FELV system
非安全目的而为运行需要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
系统。
2.1.10 母线槽 bus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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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内容
1. 将规范应用领域从额定电压lOkV 以下的调整为 35kV 以下的;2. 取消输电线路及杆顶电力设备安装和地线槽布线章节目录,裸母线安装,配电设备(操纵)屏、盘安
装以及部分归属于设计方案规范内容;
3. 增强了塑胶黄腊管直敷布线章节目录;
4. 补充了低电压和特低压电力线路的安装工艺规定;
5. 补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和接地短路控制回路特性阻抗等测试标准;
6. 补充了高压设备、电缆安装工艺规定;
7. 补充了浪涌保护器 CSPD)的检查内容;
8. 补充了材料进场验收、工程项目全过程验收的检查方式和检测总数;
9. 确定了钢导管相接处维护联接电导体材质、规格型号;
10. 将该规范第 28 章“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与第章“基本上要求”合并在一起第章“基本上要求”中的第节“分部(子分部)工程项目区划及验收”,同时结合规范规定增强了有关质量控制资料;
11. 将该规范第25 章“避雷引下线和配电间接地干线敷设”划分成2个章节目录,将避雷引下线安装列入接闪带组装中科数控,为第 24 章“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带组装”,配电间接地干线敷设具体内容中增加了电气竖井里的接地干线敷设规定,重新编辑为第 23 章“配电间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
12. 对该规范一部分条款展开了补充、健全和优化。































